1.读者须携带本人借阅证刷卡入馆,借阅证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一切人员在馆内任何区域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馆内任何区域私拉插排、私接电源等违规用电行为。
3.禁止携带饮料、食品入馆,禁止馆内吃东西。不得随地乱扔废纸和杂物,不得随地吐痰。
4.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后请将手机设置为振动或静音,禁止在馆内聊天、喧哗或大声接打电话。不得在馆内争吵、打闹,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5.爱护书刊资料、馆内设备设施,严禁涂抹刻画,损坏书刊资料需要按照规定赔偿。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期刊不准携带出馆。
6.馆内所有区域严禁任何形式占座,如私自占座,则物品丢失、损坏责任自负。
7.读者应具有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防止遗失或被窃。
8.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入馆。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1.忠于职守,勤工守时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前到岗,准时开馆闭馆。在工作岗位上要专心致志,不得随意离岗,不得干私活,避免私人来访和非工作电话。
2.语言文明,热情主动
态度和蔼,微笑服务,热情诚恳,尊重读者;使用文明语言,音量适度,表达清楚,不得与读者争吵;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当读者违规时,应耐心教育,按有关规定处理。
3.仪表端庄,举止文雅
衣着端庄,容貌整洁,佩带服务工作牌上岗,举止大方得体;对参观者要主动起立迎候。
4.熟悉业务,有问必答
熟悉本岗位工作内容,耐心解答读者的提问与咨询,主动为读者提供帮助,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百问不厌,不敷衍搪塞,尽量满足读者的一切正当要求。
5.卫生清洁,室内安静
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制止随地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禁止在馆内吸烟。保持室内安静,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推车轻,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
1.图书借阅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委托他人代借图书。
2.读者借书前,应主动查询本人的借阅情况。如有借阅册数已满、图书逾期、欠款未缴等情况,则需先处理完毕方可借书。
3.读者要查询自己的借阅情况及其它个人信息,可登录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图书馆主页(lib.lntu.edu.cn),登录“我的图书馆”。“用户名”默认证件号(学生读者为学号)其它读者是借阅证的条码号,“密码”初始为 12345678。读者首次用后可自行修改“个人密码”。
4.读者借书时,应注意归还日期,按时归还,以免超期。为了避免超期,最好的办法是加入图书馆微信号(lntutsg)将本人的借阅证进行绑定,这样你会及时接到图书馆关于你借还图书各种提醒信息。
5.所借图书若内含光盘和习题集,请妥善保管,还书时一并归还。如有遗失,按规定赔偿。
6.读者办理借书手续前,应仔细检查所借图书,若发现有光盘丢失或不符、破损、涂画、污损、缺页、缺条形码等情况,请主动告诉值班工作人员,加以处理后方可办理借书手续;否则,一经借出,责任由借书者负责。
7.读者办理借还书手续时,请当场核对自助借还机或工作台上计算机屏幕显示的信息;如不核对,造成差错由本人负责。
8.读者所借图书到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自动顺延到开学后一周内归还;超过1周,按逾期处理。
9.图书到期后续借,必须办理续借手续:读者在所借图书到期前7天内,可登陆“我的图书馆”办理续借。具体方法是:进入“我的图书馆”点击“书刊借阅”,再在所借图书的当前借阅信息后直接点击“续借”即可。
10.读者丢失图书借阅证时,应该第一时间对借阅证进行挂失处理。方式可采用到图书馆现场办理,也可以网上通过进入“我的图书馆”进行网上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1.进入自习室者应讲究文明礼仪,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2.自习室座位属于公共资源,不许读者用物品(书籍、杯子、座垫)等占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3.凡是被占的座位,其它读者均有权使用,使用者可以自己或让工作人员将占座物品移除。
4.图书馆不保管任何个人物品。个人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学习结束离开或自习室关闭时个人物品须全部带走,否则个人物品遗失、损坏,后果自负。
5.不得在桌椅、墙壁等处乱写乱画;不得擅自挪动自习室桌椅;不得将私人桌椅、生活用品、宠物等带入自习室。
6.保持自习室环境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禁止在室内用餐或吃零食。
7.室内保持安静,禁止通话、聊天、喧哗。手机设为振动或静音,接听电话移步到室外。
8.严禁在自习室内私自拉接电源,禁止在自习室内违规使用电器。
9.严禁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性物品带入自习室。
10.自觉遵守自习室开放时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进入自习室者应讲究文明礼仪,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研讨室仅对专题学术研讨、教学培训等提供支持,自修、娱乐及商业活动不在使用范畴之列,如私下开展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的活动,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由使用者负责。
1.研讨空间使用者人数不少于5人,不超过20人;
2.每人每次只能预约一间研讨空间,同一人或同一小组不得同时预约多个研讨空间;
3.超过预定时间15分钟未办理使用手续者,本次预约取消,若要再次使用,需隔日重新申请;
4.研讨室须提前预约使用,预约方式暂时采用到馆预约方式,读者可到图书馆 室填写预约申请书。
1.图书馆学术研讨室仅供本校师生学习研讨、学术研究之用,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商业活动或用于其它未报批的活动。
2.使用时请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保持室内整洁,自觉爱护公物,勿随意挪动室内家具、设备,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3.严禁在室内吸烟,禁止携带食品进入研讨室,离开前请做好整理工作,及时清理废弃物品。
4.请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言行举止及着装要文明得体。不得在室内吵闹、喧哗,以免打扰到其他读者。
5.预约后若不能如期使用,请预约者提前告知图书馆取消预约。
6.使用人请于约定时间前10分钟领取学术研讨室钥匙,如超过30分钟仍未前来使用,则预约自动取消。使用结束后,请及时归还钥匙。
7.使用人必须确保研讨室使用安全,禁止私拉电线。若设备出现使用故障请及时反馈,切勿擅自处理。
8.凡违反本守则规定者,工作人员有随时停止读者使用的权利。
1.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22:00。
2.电子阅览室内计算机供本馆读者免费使用;
3.读者请先登录http://10.11.22.1/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与校园网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一致),登录后即可联网下载所需资源;
4.读者下机时请注销网络认证系统,以免浪费流量;
5.读者要做到健康文明上网,严禁止网玩游戏及浏览不健康网站;
6.爱护室内计算机设备,遵守正确的操作程序,不得私自调换和移动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接电源;
8.主动维护室内秩序,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
9.自觉保护环境卫生,禁止吃零食、乱丢废弃物、乱刻乱画,严禁吸烟;
10.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员进行处理。
1.馆藏数字资源指图书馆正式引进、试用和有权免费使用的各种在线及本地镜像的全文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和光盘数据库,也包括图书馆自建的多媒体视听资源及随书光盘、学位论文等数据库。
2.馆藏数字资源仅供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使用,禁止将获得的文献资源以任何方式提供给校外人员;禁止将访问用户和密码告诉校外人员;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代理服务器使校外人员访问图书馆数字资源。
3.本校教师、学生使用馆藏数字资源只能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4.严禁利用网络下载工具或其他方式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全文数据库;严禁整本、整期地下载电子书刊全文。
5.违反上述规定者,作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请学校作相应处理。
(2)取消读者资格3个月以上。
(3)因违反规定而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